省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学校标准(试行)
来源: 校长室发布人:严荣伦 点击数: 2602日期: 2013-08-30 20:18
一、全面实行校务公开
1.推进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沟通渠道畅通,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和教师家访制度。
二、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
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规定,除“一科一辅”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强制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4.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生乱收费。
5.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范,严禁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
6.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违反“家长自愿、不盈利”原则违规收费,严禁借机侵害学生家长利益。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办学行为规范。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进行入学考试,不提前招生,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3.严控义务教育择校比例,每所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10%以下。
4.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高于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二,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不招收复读生。
5.不得违规补课,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
6.各类招生、考试规范,禁止有偿招生。
四、提高教育教学和服务质量
1.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学生及家长认可。
3.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后勤服务良好。
4.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关爱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
3.不以权谋私,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
4.在职教师不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5.严肃查处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热门文章
| 学“四敢”精神 ,做实干教师 点击 ( 999+ )
锡山教人〔2019〕7号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无锡市锡山区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点击 ( 999+ )
锡山教发〔2017〕22号《区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全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意见的通知》 点击 ( 999+ )
无锡市查桥实验小学2019年度领导班子及各处室人员分工安排 点击 ( 999+ )
二9倪羽馨 公鸡 点击 ( 999+ )
锡山教人〔2019〕4号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无锡市锡山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点击 ( 999+ )
游吼山 点击 ( 999+ )
清风廉万家,“四敢”绘新篇——查桥实小举办六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点击 ( 999+ )
在阅读和写作中成长 点击 ( 999+ )
无锡市查桥实验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名单 点击 ( 999+ )